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润滑油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润滑油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润滑油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润滑油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业主单位: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四)采购预算:51.19万元
(五)采购内容:为满足岚山管理处内燃机车的保养需求,保证铁路运输机车动力供应,按照《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保养办法》(鲁高速轨运〔2021〕9号)文件要求及油品质量标准,结合岚山管理处现有润滑油的使用及库存情况,计划采购内燃机车用润滑油,采购的铁路内燃机车四代润滑油须与机车目前使用的润滑油保持一致,同为长城四代润滑油(20W/40),共需27.67吨,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业主每批次的供货通知,于5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承担供货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装卸费等)。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分1个合同段,采购内容为长城四代润滑油(20W/40),共需27.67吨,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业主每批次的供货通知,于5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承担供货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装卸费等)。
(六)采购理由:鉴于本项目已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三次采购公告。第一次公开采购因参与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而流标;第二次公开采购因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要求而流标;第三次公开采购因仅一家供应商参与而流标。三次采购文件未设置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高速轨企〔2021〕5号)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该项目采购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一)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长城牌润滑油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二)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内燃机车润滑油的供货业绩。
(三)财务要求:无。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人员要求:无。
(六)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其他要求:无。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青岛金福星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益羊铁路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农圣街3819号
联系人:智先生
电话:0536-*******
标签: 内燃机车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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