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功能布局改造招标公告
办公区功能布局改造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公区功能布局改造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公区功能布局改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139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办公区功能布局改造;数量:1批;
2、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及制造厂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书原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企业或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所投电脑应属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提供所投电脑所在页的清单并标注所在位置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所投电脑应属于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提供所投电脑所在页的清单并标注所在位置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7、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10、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5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7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室)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6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女士、赵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12室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韩先生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3月10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止。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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