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2023年刑事技术化验装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辽宁省公安厅2023年刑事技术化验装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辽宁省公安厅2023年刑事技术化验装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时间:2023-11-02至2023-11-09 作者:钟立峰

辽宁省公安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2023年刑事技术化验装备采购项目(进口)

二、招标要求:

1.一台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和一台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详见附件;

2.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

③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交付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至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100%付清。

四、项目说明

1.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以实名邮件(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辽宁省公安厅反馈。

2. 辽宁省公安厅收到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改;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告知提出意见的社会公众。

3. 凡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省公安厅咨询。

4. 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为日历天数。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联系人:黄丽

反馈邮箱:huangli1973@sina.com

联系电话:155*****882

附件:附件1需求调查反馈模板.wps
附件2项目需求参数.docx

附件:液质气质招标参数.docx
附件1:需求调查反馈模板(1).w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刑事技术 公安厅 公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