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3年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科研新跨越工程》,促进青年博士在科研能力提升的关键时期能快速成长成才。现开展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岗、有扎实的科研基础、较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博士。
3、具体条件:
(1)博士毕业来校工作满3年,年龄38周岁(含)以下;
(2)除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外,主持科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且单个项目合同额不超过5万元(含)。
(3)已公开发表至少1篇SCI/CSSCI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
①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考核结果为“优秀”;
② 2次(含)以上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未获批但评审意见较好;
③ 与“碳达峰、碳中和”“陆上风光三峡”等国家和省内战略需求紧密相关的课题。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东北电力大学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项目申报书》;
2、遴选分为学院遴选和学校遴选两个层面;
3、学院(按照学科方向,输变电技术学院申报材料并入电气工程学院)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进行评定,结合学科建设、实际需要,为其制定培养方案,包括培养导师、依托团队、个人成长发展规划等。评定后将申报材料和培养方案报送科技产业处;
4、科技产业处成立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书内容、培养方案和亟需程度进行学校评定,提出拟立项名单;
5、将拟立项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
三、资助经费
1、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项目专项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7~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3~5万元/项;
2、资助经费用于被助推人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中的各项支出(不含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
四、管理与结题
1、项目执行期为2年。
2、执行期内,被助推人至少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青年博士科研助推项目以所在学院管理为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为被助推人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学术环境。学院每学期末在科研例会上向学校汇报被助推人的培养情况。
4、执行期满后,以会议形式进行结题验收。完成以下指标之一者,即达到结题验收基本要求:
(1)主持校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超过2项;
(2)获批校外科研项目累计合同额超过10万元(含)以上(横向科研项目按到款额计算);
(3)自然科学类发表论文A类绩点不少于140点;人文社科类发表论文A类绩点不少于90点。
5、在执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资助并收回未使用经费:
(1)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科技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经济损失,或出现学术不端问题。
(2)项目负责人主动放弃;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离职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研究的;
(4)结题验收未通过的;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科308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管理科邮箱neepuky_xm@163.com(命名方式为姓名+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陈海鹏 王甫旭
注:因2022年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项目申报人数未满10人,所以2022年度的项目申报人并入2023年度项目申报计划中,无需再交申报材料(如需补充新成果,可再交一份新材料)。2022年度和2023年度项目同时接受专家评审。
附件:东北电力大学青年博士科研助推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查看网址:https://kyc.neepu.edu.cn/info/1079/3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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