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债务人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置业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大成酒店)破产清算两案中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因两债务人为关联企业,故两案需选定同一破产管理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规定,现就选定两案同一破产管理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山水置业公司系2001年12月5日在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已全部实缴;经营范围为旅游资源开发、生态农业开发、旅游设施和配套服务、房地产投资、咨询服务和高科技服务;营业期限自2001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目前公司登记股东为张家界四季水世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股60%、张家界大成酒店持股40%。

债务人张家界大成酒店系2009年4月21日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已全部实缴;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KTV、歌舞娱乐、茶座、公共场所沐浴服务等。营业期限自2009年4月21至无固定期限。目前公司登记股东为毛致平持股99%、张家界四季水世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股1%。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破产清算申请审查阶段,于2023年3月14日裁定准许债务人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进行联合预重整。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预重整方案,因未能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预重整失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7日裁定终止破产预重整程序,并于2023年10月19日分别裁定受理对山水置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和对张家界大成酒店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对张家界大成酒店破产清算一案提级管辖,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经初步审查,债务人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财产基本情况如下:张家界大成酒店的主要财产为持有山水置业公司40%股权及名下7台客车。山水置业公司的主要财产为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一期、二期房地产,总面积约20万㎡。酒店一期房屋产权面积约8.6万㎡,除地上约7000㎡的部分包厢、杂物间、员工宿舍等房屋外,其余均已出售或为银行借款作抵押,酒店一期客房600余间,大部分已被出售。酒店二期房屋产权面积约11万㎡,客房1200余间,已出售70余间,除约9000㎡的地下负二层、地上300余间客房及部分其他用房约*****㎡的房屋外,其余均已出售或为银行借款作抵押。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山水置业公司名下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

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及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成酒店)均为关联企业,相互之间存在数亿元连带债务,所欠千余名债权人巨额债务没能按期偿还,部分债权人陆续提起仲裁或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息、回购房屋、交付房屋、支付返租租金及违约金等。自2017年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各债权人以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湖南大成酒店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大量系列执行案。经强制执行,仅到位少量现金,执行标的额数亿余元未能执行到位。在执行程序中,山水置业公司约1万㎡的房产经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未能变价成功。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湖南大成酒店多次被执行法院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5月,债务人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的关联企业湖南大成酒店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正在长沙中院破产办理中。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湖南省法院2022-2023年度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的机构不接受联合申报。

2.申报机构在2019年以来具有主办并办结重大破产案件5件以上,其中重大破产重整案件重整成功2件以上的破产管理工作经验。申报机构拟委派本案的常驻团队负责人1人及核心人员2人(团队负责人须为该机构破产案件办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员)。团队负责人须具备2019年以来作为负责人主办并办结2件以上重大破产案件的从业经验;核心人员须具备2019年以来作为负责人主办并办结1件以上重大破产案件的从业经验。常驻团队人员的从业经验,以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或者出具的办案证明为准。

备注:(1)上述负责人及核心人员,指申报机构拟委派团队常驻债务人住所地的具备律师资质或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示的一致;拟委派的负责人1名及核心人员2名应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2)重大破产案件,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破产案件:①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破产案件;②债务人财产价值或负债总额在3亿元以上的;③普通债权人人数200人以上或普通债权人和劳动债权人共计500人以上的。

3.申报机构须承诺同意担任本案管理人的报酬报价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计算的最高限额90%以下计取。

4.申报机构须承诺同意遵守《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的规范(试行)》等相关制度。

5.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在保险期内。

6.申报机构如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将不进入候选名单。

三、申报方式

1.报名方式:本案采取网上公告,线下书面报名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破产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纸质材料邮寄至我院司法技术室。

2.材料提交(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机构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依照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邮寄至: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收件人:姚昕林 联系电话:181*****836,所有材料不予退还。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按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qq.com,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特别提醒:①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须全面、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并向管理人登记地的有权管理部门发送惩戒司法建议。②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的补充及更换。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22日17:00止(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五、选任方式

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由本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审委员会根据中介机构的机构规模、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派驻团队力量、工作方案等情况择优评选出前三名机构后,再采用摇号方式从该三名机构中随机指定一家中介机构,作为上述企业的首选管理人,另外两家作为备选管理人。若只有一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则从2022-2023年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一级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管理人中摇号产生首选、备选各一名。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机构被确定为管理人的,须提交书面履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须建立工作团队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固定派驻团队负责人、核心人员及其他人员名单,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更换;管理人应当亲自完成管理任务,不得将重大事项转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及时完成法院指定工作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内容,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完成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的事项;张家界市外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往来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不计入破产费用;特别保障措施按时实施到位等书面承诺。本院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如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出现擅自更换或减少常驻团队负责人和核心人员等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引发重大信访事件情形的,无条件接受调减管理人报酬及更换管理人等措施。

2.申报机构需按照附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表》(附件4),在附件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中进行填报与自评打分。

3.其他有关事项及本案前期预重整工作进展情况,可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技术室及案件承办人咨询了解。

司法技术室联系人:姚昕林 联系电话:0744-*******

承办法官:朱琳 联系电话:177*****099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4.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表。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8日

,湖南,张家界市,张家界

标签: 破产清算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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