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广电基站租赁询价公示公告

沂源广电基站租赁询价公示公告

沂源广电基站租赁询价公示公告

为满足公司网络建设工作需要,拟租用沂源融媒体中心的房屋和铁塔用于广电基站建设和安装无线设备。根据《中国电信淄博分公司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2019版)》规定,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租赁房屋情况

拟租赁房屋名称:沂源广电基站

拟租赁房屋位置: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21号

拟租赁房屋面积:60平方米

拟租赁房屋意向年租金:*****.42 元/年(不含税年房租净价);***** 元/年(含税年房租总价)

二、询价过程

本次房屋租赁询价人员:何涛,任文鑫,崔洁;具体询价信息如下:

询价房屋一:

1、询价房屋名称:凯源羊肉馆

2、相对距离:东南 300米 地址:沂源县军民路与鲁山路路口

3、面积: 东南37平方米

4、租金: 945.95 元/年/平

询价房屋二:

1、询价房屋名称:铭宇房产

2、相对距离: 正南600米 地址:沂源县鲁山路成和商厦东

3、面积:25平方米

4、租金: 833.33元/年/平

询价房屋三:

1、询价房屋名称:宝视怡眼镜

2、相对距离:西南600米 地址:沂源县鲁山路成和商厦东

3、面积:30平方米

4、租金:750 元/年/平

询价房屋四:

1、询价房屋名称:唐大姐私房菜

2、相对距离:东200米 地址:沂源县军民路融媒体南

3、面积: 60 平方米

4、租金:333.33元/年/平

三、询价结果

询价小组询价结果为年租金 ***** 元/年(不含税年房租净价),*****.95 元/年(含税年房租总价)。谈判价格不能超过询价结果10%,最终租赁价格以谈判结果为准。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此期间如对公示价格有疑义,请及时以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实名)方式反映。

云网部联系人:吕明 0533-*******

电子信箱: lvmzb.sd@chinatelecom.cn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刘冰 0533-*******

电子信箱: liubingzb.sd@chinatelecom.cn

淄博电信云网部

2023年月 日

中国电信淄博分公司房屋土地租入需求评估表

租赁申请人

何涛

租赁需求单位

云网部

租入房屋用途

基站建设

租入房屋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21号

拟租赁层数

1

拟租赁面积

60平方米

租赁起始日期

2023.12.30

租赁终止日期

2028.12.29

是否询价公示

意向含税年房租总价(元)

*****

询价结果含税年房租总价(元)

*****.95

房屋是否存在不得租入情形

房屋产权属不明确或者有争议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力

属于违法、违规建筑

不符合安全、防火防灾等强制性标准

存在影响通信安全隐患等情况

已被当地相关房屋管理部门鉴定为危旧房屋的;已纳入拆迁红线范围的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同一区域其他电信房屋情况

租入用于营业的,同一区域是否有符合条件的闲置房屋或出租用于非电信业务营业房

租入用于其他用途的,同一区域是否有闲置房屋或租出的同类房屋

租入用于营业的,距离最近营业厅名称、距离和经营模式

租入房屋基本情况

从满足租赁需求角度充分论述:该机房位于沂源县居民路21号院内,基站内安装有电信BBU设备,承载电信宏站功能及城区拉远近段业务

租赁需求评估小组意见

注:营业用房租入请同时提供《门店选址评估报告》。


中国电信淄博分公司房屋土地租赁价格谈判书

一、谈判项目

根据淄博公司屋租赁需求,本次拟租赁沂源县融媒体中心(沂源县广播电视局)的机房及铁塔用于沂源中心机房使用。按照公司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此次房屋租赁询价结果已经0A公示。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房屋租赁价格。

二、谈判过程:

电信公司谈判小组由何涛,任文鑫,崔洁组成(不少于3人),与出租方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沂源县分公司在2023年5月4日于中国电信沂源分公司1楼会议室进行谈判。

三、谈判结果

1.年租金:不含税房租净价*****.43元/年; 含税房租总价*****元/年,其中增值税率5%

2.租赁期限:、5年

3.付款周期:

□季度 □半年 ?年度

4.票据类型:

?专票 □普票(票据原则上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5.税金承担方:

?出租方

□电信公司(税金由电信公司承担,出租方需提供完税凭证,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金减少,出租方需将多出税金交回至电信公司,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金增多,与原合同金额差异较大的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合同)

6.电费单价及供电方式:

电费单价: (元/度)

?直供电

□转供电(淄博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淄价字〔2018〕125号)文件规定,凡是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转供电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对业户的“预购电”电价标准一律降低到不高于1.00元/千瓦时;没有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转供电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对业户的“预购电”电价标准降低到不高于0.78元/千瓦时)

出租方转供电提供发票类型:

?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复印件、分割单、收据

出租方谈判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出租方盖章(单位):

电信公司谈判人员签字:

电信公司区县财务人员签字: (税费已审核):

2023年 月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622*****533*****&type=2&docTypeCode=PurchaseAnnounceBasic
,山东,淄博市,沂源县,淄博,05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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