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二标段)共有12个供水厂,配套供水管网约数百多公里。本项目拟采购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等设备,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784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南漳县肖堰水厂、双坪水厂、李庙水厂、长坪水厂、板桥新集水厂、武安董家河水厂、罗家湾水厂等7个水厂的一体化净水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出水水质达标、质量保修和培训服务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到施工现场,满足现场进度;
2.4交货地点:南漳县肖堰水厂、双坪水厂、李庙水厂、长坪水厂、板桥新集水厂、武安董家河水厂、罗家湾水厂等7个水厂;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通过甲方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一体化净水设备:具有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涉水批件,批件产品名称中必须有“水质处理设备”字样;不锈钢水箱具有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涉水批件,批件产品名称中必须有“SUS304不锈钢饮用水箱”字样;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
3)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地省市设立有供应商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服务办事机构),提供分公司/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公司转账支付证明、办公场景照片、地址、联系人)。服务机构必须是供应商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服务办事机构。
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区域负责人、项目地售后负责人必须有供应商或供应商在湖北省内设立分公司的社保缴费证明。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国内至少3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处理工艺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至少有1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处理量不低于1000吨/d的一体化净水设备供货业绩);在湖北省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处理工艺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处理量不低于300吨/d的一体化净水设备供货业绩);
3.1.5信誉要求: (不适用)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不适用);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6日00:00至2023年12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6号院1号楼24层03
联 系 人:夏辉
电 话:159*****630
2023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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