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外加剂、混凝土掺合料采购公告
某单位外加剂、混凝土掺合料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外加剂、混凝土掺合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HBA-W103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包1 | 砂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液体 缓凝型 | 详见附件 | 吨 | 130 | 双方签订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计划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接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货 | 山西境内(距离太原市区约120公里) | |
包2 | 膨胀剂 | Ⅰ型 | 详见附件 | 吨 | 139 |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境内 | ||
包3 | 粉煤灰 | F类 Ⅰ级 | 详见附件 | 吨 | 1276 | 山西境内(距离太原市区约120公里) | ||
粉煤灰 | F类 Ⅱ级 | 吨 | 2010 | |||||
矿粉 | S95 | 吨 | 900 | |||||
硅灰 | SF90 | 吨 | 812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费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一包:砂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58.50万元;
二包:膨胀剂 32.67万元;
三包:混凝土掺合料 185.00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二包: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 13 日至12月 19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0.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单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若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格式自拟);
12.包1、包2: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qq.com。
包1、包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到采购人指定的工地进行现地试验,经现场试验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有资格参加后续的投标活动,具体试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石鼓镇火炬路紫金商务大厦1805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石鼓镇火炬路紫金商务大厦1805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孔助理
电话:0917-*******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89*****525
电子邮箱:**********@qq.com">**********@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0917-*******
采购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标签: 外加剂、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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