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湘江世纪城江堤段芙蓉北路浏阳河桥-芙蓉北路捞刀河桥绿化维护保洁整体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湘江世纪城江堤段芙蓉北路浏阳河桥-芙蓉北路捞刀河桥绿化维护保洁整体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该项目为湘江世纪城江堤段(芙蓉北路浏阳河桥-芙蓉北路捞刀河桥)绿化维护、亮化、园路、小品及配套设施等进行外包服务。

2、维护总面积:******平方米(一级风光带绿地),其中绿化面积为******㎡,铺装面积为*****㎡。行道树共计97棵(胸径15-40cm),公共厕所一座。

3、项目预算:234.536万元/年(含税),三年703.608万元(含税)。

二、相关标准

按相关最新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作业范围:芙蓉北路浏阳河桥-芙蓉北路捞刀河桥,东至湘江世纪城围墙外侧,西至湘江河二级平台,道路面积保洁包括盛世路至关帝广场拐角处。

2、作业内容: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包含除杂、施肥刷白、浇水、除虫(白蚁防治)、防病(有害生物防治)、补栽补种、修剪等);维护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绿化带路沿石及行道树树池麻石的修补;立体绿化、花箱、喷灌系统(给排水)的维护;公园内设施牛皮藓的清除;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张拉膜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给排水沟、池、井设施的维护管理;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背景音响、喷泉、喷灌、喷雾、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园区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公共安全保卫、秩序管理;消防系统的值班与维护;管理用房、公厕的管理;数字化案卷处置工作;应急情况的紧急处理工作(节假日、自然灾害);文明创建等特色活动或重大检查活动的配合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维护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1、园林维护:(1)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2)公共绿地养护: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1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园林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堆物等。(3)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张拉膜、直饮水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4)给排水沟、池、井、水体、湖面设施的维护管理。(5)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背景音响、喷泉、喷灌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维护、维修管理。

2、环境卫生:(1)清扫保洁:即对区域内的公园广场和道路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扫及保洁,要求在早上8:00前完成普扫。(2)果皮箱清洗管理:对所有果皮箱进行清洗、清掏、擦拭,保证果皮箱干净、整洁、无澎溢,无缺损等。(3)公厕保洁管理: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

3、秩序管理:防火防盗、保护公共设施车辆管理、大型活动的管理等。

4、档案资料管理:项目承包商应建立适合本项目的档案资料,包括绿化养护工作信息、绿化修缮记录、绿化设备购买和使用记录、日常和定期保洁记录、保洁制度等。档案资料整理成册,由专人管理,项目完成验收后与验收资料一起移交采购人。

5、设施设备维护:包含绿地内的给水管、喷头的维修及维护,路沿石破损的修复,绿地内桌椅、健身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6、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夏季抗旱专项预案。由于承包方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由于水旱等不可控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不在服务范围内的,一事一议,报区政府审批。

(二)维护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并拟定方案。其中要求管理人员、水电工、园林工人、保洁工人、保安的人员数量和机械设备数量必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需体检合格,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维护管理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设置奖惩方案,要求按每员工维护面积计算,分区域、分范围、定人、定岗、定职责。每月对维护较好人员可进行奖励。

3、依据上述委托服务内容,结合实际,拟制定详实分类管理方案。

4、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标准。

5、中标人需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数字化平台对接:①、设置服务专员,负责数字化平台案卷接收及处置结案。②、具体维护工作人员按数字化案卷内容要求按时结案,杜绝重复案卷及超时案卷发生。

6、维护范围内的垃圾由中标人进行清运并分类处置。

7、农药、肥料农资产品应购买环保类产品,由中标人购买,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购买肥料的数量和金额进行监督。

8、中标人要制定防旱抗旱、防汛、冰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9、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有任何决策或与此采购需求无关的其他工作对接必须及时跟业务科室(生产科)、监管科室(督查科)汇报,如遇事项因沟通不及时导致损失,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三)维护服务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最低配备数量(人)

合计

备注

项目经理(管理)

绿化工、保洁人员

保安

水电工

1

1

39

(公厕要求专人清扫)

4

3

47

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行承担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问题。其它要求详见维护管理服务要求。

(四)中标单位拟投入的作业车及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最低配备数量(台)

备注

1

电瓶巡逻车

1

用于治安巡逻(两轮车)

2

水车

1

用于苗木浇灌作业、干旱保苗、防病治虫

3

货车(皮卡车)

1

用于项目维护

4

高空作业车

(吊车)

1

用于对高大乔木进行修剪作业(可租赁、附租赁合同)

5

割灌机

12

用于对较高草丛的修剪

6

绿篱修剪机

8

用于对绿篱的修剪

7

打孔机

3

用于冬季施肥及防止土壤板结

8

油锯/高枝油锯

3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

9

吹风机

8

用于绿化带里落叶的清理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根据每双月《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服务外包绿化维护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服务外包绿化维护考核办法》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按双月支付(每年共6次),具体维护费用以单月考核结果为准(每两个月汇总一次考核成绩)。

3、在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的考核标准及内容详见《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服务外包绿化维护考核办法》。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服务外包 绿化维护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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