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3)十中法鉴破字第16号

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7日,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股东分别为十堰市华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54万元)、十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缴出资54万元)、马国民(认缴出资7万元)、冯林(认缴出资2.5万元)、吴仲华(认缴出资2.5万元)、庄宝妹(认缴出资2.5万元)、王万英(认缴出资2.5万元)、王华(认缴出资2.5万元)、蒋俊(认缴出资2.5万元)、胡华娇(认缴出资2.5万元)、张小荣(认缴出资2万元)、叶万民(认缴出资2.5万元)、王凤兰(认缴出资2.5万元)、许永梅(认缴出资2.5万元)、汪国强(认缴出资2.5万元)、姜兴娥(认缴出资2.5万元)、吴志祥(认缴出资2.5万元)、邓平(认缴出资2.5万元)、熊香云(认缴出资2.5万元)、刘合军(认缴出资5.5万元)、陈燕(认缴出资2.5万元)、黄明梅(认缴出资2.5万元)、周思友(认缴出资2.5万元)、马云芳(认缴出资2.5万元)、朱洪珊(认缴出资2.5万元)、张爱芳(认缴出资2.5万元)、易萍(认缴出资2.5万元)、董明(认缴出资2.5万元)。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被编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名单。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与十堰市霖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未有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牵连事项。

3.截止2023年12月13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连续三年未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且未结破产案件少于7件。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熟悉公司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公告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17点申报期间届满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信息网》上进行报名。本院于2023年12月21日10点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信息网》公开摇号确定管理人。

联系人:杨存存 188*****972

2023年12月13日

,十堰市,十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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