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展示大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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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审,经营范围包括展厅展示大屏的生产或销售等。

  2. 基本参数:(1)展示大屏采用LED屏模块化设计,可重复拆卸、存储、安装,且根据使用环境可移动。(2)展示大屏整屏显示比例为16:9,LED显示区域(宽*高)为4848mm*2728mm,像素间距≤1.6mm,整屏物理分辨率≥3060*1720。(3)LED显示单元室内亮度≥600cd/m2,0-100%任意可调,软件0-255级可调,亮度均匀性≥98%,像素点失控(坏点或盲点)率≤1/******,且无连续失控点。(4)配套音箱、功放1套,提供视频、音频输入设备,以及LED控制拼接播控软件。(5)配套配电柜、支架、线材、存储箱等辅助耗材。(6)提供送货、安装调试服务,提供3年质保服务,期间提供迁移服务5次(含拆卸、运输、组装、调试等)。

  3. 技术要求:(1)供货方需提供展厅展示大屏采购凭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等证明材料。(2)展示大屏LED拼接单元具有强制认证CCC、欧盟安全认证CE、欧盟ROHS认证证书。(3)供货方需提供详细的安装、配套、服务方案。(4)基本参数3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4. 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9*****7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厅展示 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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