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案物品进行先行处置的公告
关于对涉案物品进行先行处置的公告
本局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衡市监强制〔2023〕001号),扣押了停放在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杨岭社区、前进村衡阳华辰物流有限公司的赣C3X596(赣C23G3挂)货车上的涉案物品。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扣押的1224件冻肉产品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销毁。
通过对承运人员询问调查,因货物运送目的地不明,发货人不明,收货人不明,承运司机不认识货主,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芙蓉路26号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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