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项目服务委托)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检验项目服务委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检验项目服务委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1供应商在进行所承担的委托检验任务时,有能力满足质量体系的要求,并负有全部的责任。
1.2供应商的工作质量按照质量体系要求接受监督。
1.3供应商需配合提供各种质量评价资料证明,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换。
1.4供应商的资质发生重大变化(设备状况、人员配备、许可项目等变更等)时,应随时接受重新评审,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
1.5委托关系、检验项目、周期、报告传送方式、检验程序、质量和责任要求以及对服务对象保密责任等内容应符合要求。
2.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人类白细胞分化抗原B27(HLA-B27) | 早期唐氏筛查 | 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 |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 | 腺苷脱氨酶(血清) | 免疫球蛋白G4(IgG4) |
尿免疫固定电泳 | 血清蛋白电泳 | 环孢霉素A浓度测定 |
尿17-KS测定 | 胰岛素抗体 | 酪氨酸磷酸酶抗体(IA-2Ab) |
尿17-OH测定 | 胰岛细胞抗体 | 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检测 |
ABO溶血检测 | 抗胰岛素自身抗体 | 血浆凝血因子Ⅷ活性测定 |
脑脊液寡克隆蛋白电泳 | 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 | 血浆凝血因子Ⅸ活性测定 |
麻疹病毒抗体(IgG、IgM) | 生长激素(GH) | 乙肝病毒DNA测定(PCR) |
唐氏综合症筛查三项 | 骨型碱性磷酸酶(成人) | 丙肝病毒RNA测定(PCR) |
铜蓝蛋白 | 腺苷脱氨酶(胸腹水) | 抗磷脂抗体谱 |
降钙素(CT) | 细胞高分辨染色体分析(550带) |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 | 超敏乙肝 DNA检测 | TORCH检测 |
醛固酮(ALD) | 超敏丙肝 RNA检测 | |
血管紧张素/肾素活性 | 乙肝核苷类药物耐药基因分析 | |
皮质醇(CORT) | 乙肝病毒分型检测(荧光定量PCR) | |
乙肝表面抗原测定(HbsAg)(外送) | 丙肝病毒分型检测(荧光定量PCR) | |
I型胶原羧基端前肽(PINP) | 腺病毒抗体IgM | |
骨钙素N端中分子 | 尿碘测定 | |
β-胶原降解产物(β-CTX) | 尿蛋白电泳 | |
柯萨奇病毒抗体(IgG、IgM) | 尿本周氏蛋白电泳 | |
▲3.供应商配备专门的物流团队,负责派专职人员每周6次进行样本接收、冷链转运,样品运输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要求。
4.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即保证按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标本检测,并对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供应商检测结果错误导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产生医疗争议,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医疗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及诉讼,即使存在医疗机构承担一定责任或连带责任的可能,最终责任也应由供应商无条件全部承担。
6.供应商工作人员对于医疗机构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受检者信息登记内容只作为供应商该项检测信息留存工具,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出借、出售、透漏相关信息。
7.检测结果在样本采集后规定工作日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测标本按照行业规范自发放报告之日起保存10天;在保存期满后,供应商应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如供应商未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获取报告方式:能够与医疗机构进行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开发费用;向医疗机构提供单独的终端账号进行报告传输及打印。特殊情况下向医疗机构提供纸质版报告并送达。
9.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0.价格及费用收取方式:检测费用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作为基准价(如遇政府对价格进行调整,按政府制定的新价格执行),供应商按成交后的折扣收取检测费用(即检测费用=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折扣)。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1供应商在进行所承担的委托检验任务时,有能力满足质量体系的要求,并负有全部的责任。
1.2供应商的工作质量按照质量体系要求接受监督。
1.3供应商需配合提供各种质量评价资料证明,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换。
1.4供应商的资质发生重大变化(设备状况、人员配备、许可项目等变更等)时,应随时接受重新评审,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
1.5委托关系、检验项目、周期、报告传送方式、检验程序、质量和责任要求以及对服务对象保密责任等内容应符合要求。
2.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25-羟维生素D测定 |
维生素测定(A/D/E) |
尿VMA测定 |
尿CA测定 |
▲3.供应商配备专门的物流团队,负责派专职人员每周6次进行样本接收、冷链转运,样品运输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要求。
4.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即保证按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标本检测,并对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供应商检测结果错误导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产生医疗争议,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医疗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及诉讼,即使存在医疗机构承担一定责任或连带责任的可能,最终责任也应由供应商无条件全部承担。
6.供应商工作人员对于医疗机构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受检者信息登记内容只作为供应商该项检测信息留存工具,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出借、出售、透漏相关信息。
7.检测结果在样本采集后规定工作日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测标本按照行业规范自发放报告之日起保存10天;在保存期满后,供应商应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如供应商未将检测标本予以销毁,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获取报告方式:能够与医疗机构进行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开发费用;向医疗机构提供单独的终端账号进行报告传输及打印。特殊情况下向医疗机构提供纸质版报告并送达。
9.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0.价格及费用收取方式:检测费用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作为基准价(如遇政府对价格进行调整,按政府制定的新价格执行),供应商按成交后的折扣收取检测费用(即检测费用=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折扣)。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李佳辉、李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