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dzzrghj001/2023-*****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时效性: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整体项目

二、项目概况

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整体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后水湾海域,拟规划“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海域整体养殖项目”,本项目为政府预先开展的深水网箱养殖集中用海规划及论证,便于简化用海审批手续,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和效益。

本项目规划可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865.7322公顷;总规划养殖区共设置投放C80及以下、C100及以上各类口径尺寸HDPE网箱356口14艘半潜式智能化养殖网箱平台,此外还设置了一片贝类底播养殖区面积共618.18公顷,各养殖区之间设置公共通道,工程总投资约为*****.5万元。项目用海不占用自然岸线,不会形成新的人工岸线。论证用海年限为15年。整体论证后,可根据当地养殖户的需求划分用海并分别确权。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大学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海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海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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