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LXCT-2023- 1213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人: 利辛县城乡电网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亳州市利辛县境内。

2.项目规模:利用利辛县全县境内368所学校及345个村委会的闲置屋顶。新增光伏电站总容量278.*****兆瓦,共计713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箱、配套辅材及电线电缆等。总投资约******.448万元。

3.计划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65日历天(含报批时间),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78.*****兆瓦,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箱,配套辅材及电线电缆等。本发电设备全额并至国家电网。以下内容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勘察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编制并提供后续服务,包括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含图审)、房屋质量鉴定、初步设计、方案深化、方案设计成果(含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余物清理、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施工安装、 支架安装、配电房施工、线路敷设、调试、接入、检测、试运行、并网验收、并网发电、达标投产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参照最终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采购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备品备件的采购和保管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预算约12.12亿元,采用费率报价,勘察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分别为100%和100%(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分别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能力。

1.2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具有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3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提供 /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4其他: / 。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三名成员,仅接受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 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施工 总承包负责人代表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无效。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15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发送。

3.招标文件获取价格: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营业资质、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单位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集团5楼开标室(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预期未递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拒收文件。

七、投标担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 元。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市场行为分值≥85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A,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八、重要说明

1.本项目现场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利辛县城乡电网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德通食品产业园13栋4楼

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人:张楠

联系人:武琦 董浩

联系电话:180*****969

联系电话:0558-******* 191*****603 191*****602

招标文件异议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递交,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建筑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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