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
2.项目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吴田山。
二、采购内容:
火力楠、八月桂、葛藤、木荷、红粉佳人、福建山樱花、枫香、红叶石楠、黄花槐、黄金香柳、台湾相思、银叶金合欢、(树)草籽等苗木采购。具体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一: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清单]。
三、供货时间:
参选人须及时按比选人确定的苗木规格品相要求组织货源,并根据比选人的工程进度分批次向比选人供货,供货时间以比选人每批次供货通知为准,苗木进场前比选人需提前(本地苗木提前1天,外地苗木提前2天)将所需的苗木种类及数量等以电话(或微信形式、书面形式)通知参选人,接到通知苗木5天、(树)草籽5天完成供货。参选人收到比选人通知后即联系好货车,并告知比选人货运公司的电话,及时联系。参选人应于收到比选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苗木送至指定交货地点。
四、货物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货物质量要求:无病虫害、树形优美、冠幅饱满、规格达标等。
2.验收时限:苗木进场后,应随货提供苗木送货数量清单,比选人于当天内组织验收。若参选人所供苗木达不到比选人要求,比选人有权拒收。提供的苗木存活率达90%以上,(树)草籽发芽率达80%以上,现场种植成活率达不到要求时,参选人应无偿补苗,所产生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3.验收方式:根据苗木供货清单中比选人、参选人双方约定的苗木规格(高度、长度等)及质量要求等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且不得低于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二: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品相图]。
五、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七、最高限价:
最高限定总价为人民币*******.28元(税率为9%)大写壹佰陆拾万零叁仟捌佰伍拾捌元贰角捌分,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一: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清单]。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税率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参选人承担,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参选人应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参选人拒绝重新开具的,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差额(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差额,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高于参选报价税率,含税总价保持不变,不含税部分金额相应调低)。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树木种植经营及草种生产经营等相关经营范围)。
(3)参选人必须有自有经营种植园或苗圃(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实际控制权为同一公司或者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6)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7)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报价和供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8)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9)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10)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报告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三十天)内。
(1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条要求采用现场查询的方式进行审查。
(12)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条要求采用现场查询的方式进行审查。
十、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00 );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吴田山治理工程(三娘区、梯坪区)-苗木及(树)草籽采购二次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
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3.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A8二楼 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等方可取)
2.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张,联系方式:0596-*******。
十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3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A8二楼 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会议室(评标室)
十三、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需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项目部联系人阙勇琳,联系方式:181*****223;连伟炜,联系方式:189*****339),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ctstsw@1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答疑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比选人: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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