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第五次招标公告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第五次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第五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公务车4辆,为保证车辆正常行驶,消除用车安全隐患,需将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执行定点服务。

2.2比选范围: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

2.3服务地点: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期限:1年。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定点维修车辆信息表


单位

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1

公务用车

渝HE7062

东风标致DC7207LSAA

LDCB13X40D*******

2

渝HD9536

金杯阁瑞斯

LSYAAAAA9BK******

3

渝HD5120

五十铃牌QL1020XGDRC

LWLTFRXD99L******

4

渝D1Y015

五十铃牌QL*****DWS

LWLTFS2D9EL******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并盖鲜章)

3.2具有重庆市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含小型车及小型货车)。

3.3经营场所需在必须在石柱县城区内,与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的行程距离在10公里之内。

3.4要求生产经营面积在300平米以上,具备举升机,配备四轮定位机、事故校正仪、无尘烤漆房,具备提供优质维修保养的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需有自己的拖车,提供二十四小时昼夜服务,满足招标人车辆需外出急救的情况下投标人能够第一时间立即组织修理人员赶赴现场急救,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格式自理。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9-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①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②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限价

本次比选最高投标限价:取费费率 97% 。投标人自行根据附件《维保项目及限价明细表》中附表1、附表2、附表3的维保项目及单价限价进行取费费率报价,全年总费用不超过 15.00万元(注:结算时以维保项目中每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费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费率超过 97%及填写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费率,如投标取费费率为 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 80;如取费费率为 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 80.5,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5.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有权决定是否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①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②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倍;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④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⑤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

⑥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14天内退还。

5.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5.4中标候选人经公司评审组审核后,形成书面评审组意见,经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中标人。

5.5本次评审结果将通知各投标人,公告三天无违纪投诉生效。

6.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 12 月 12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同时上报送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 15 日 10 时00分至 10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7.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89*****706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标签: 公务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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