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宣城市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二标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明标明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宣城市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二标段工程,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建设内容包括村口牌坊至星月广场道路整治;篮球场改造及绿化工程;具有民族特色的凉亭;宣传栏的制作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暂定)。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本项目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681336.81元(无暂列金额),在此基础上下浮12%后(599576.39元)做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价。
(投标人须承诺,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即合同总价,投标人已认真复核,同意按此价作为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合同总价按中标价执行;并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各项同比下浮12%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房建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3.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请投标企业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非网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6.2 投标人应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第4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执行机构: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系电话:****-*******
2016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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