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竞价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竞价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单位,提供综合质量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

序号

内容

具体工作量

含税总限价

(税率:6%)

1

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项目

为采购人提供两项综合质量咨询服务。一是制定南航明珠公司洗涤业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ISO管理体系并完成认证,同时负责3年内监督审核,围绕生产过程、品控过程、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对采购人的管理和管理文件进行深度优化;二是通过创新型质量服务模式,围绕南航机上纺织品洗涤管理流程制定《南航机上纺织品洗涤管理标准》并完成联合认证、围绕标准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机上纺织品生产配送管理规定》、《机上纺织品防止外来物夹带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运用数字化平台和专属标志承载品牌及产品等信息,同时负责3年内监督审核工作,以及完成以上两项制度的全套培训内容。

******

备注:本项目报价为1年服务期的一次性包干总价,上述总价包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用、管理费用、信息整合费用、编制费用、印刷费用、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保险费、加班费、平台费、交通、差旅、食宿、培训、通讯、邮递、相关培训资料费、风险金、税费、各类杂项等内部控制的全流程服务工作实施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注:1.5.1 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5.2 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5.3 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上述总价包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用、管理费用、信息整合费用、编制费用、印刷费用、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保险费、加班费、平台费、交通、差旅、食宿、培训、通讯、邮递、相关培训资料费、风险金、税费、各类杂项等全流程服务工作实施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5.4 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5.5 竞价报价为折扣率。【竞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竞价折扣率≤100%。竞价人所报的竞价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竞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竞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竞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竞价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处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洗涤中心综合质量咨询服务项目

南航明珠洗涤中心及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

1年

(具体时间以最终合同约定及采购方通过的时间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所(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所(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所(分公司)、总所(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所(分公司)须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所(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个对应的《认证机构认可证书》。(注意:提供有效的①《认证机构批准书》②《质量管理体系》③《环境管理体系》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机构认可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所/分公司)与总所(总公司)、同一总所(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所/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总所(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所/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总所(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所(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8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2.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姐,138*****723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6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0-********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609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标签: 综合质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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