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店子梁社区二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店子梁社区二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511*****2300013号
项目名称 | 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店子梁社区二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名称 | 四川骏达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务会会议纪要(第53期) |
项目拟选位置 | 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店子梁社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项目拟用地0.6681公顷,建设用地0.6681公顷。经套合《达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范围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符合规划。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 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办理用地预审。此证仅为该项目选址意见书。 |
发证时间: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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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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