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风仪仓库电池仓库及办公区改造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风仪仓库电池仓库及办公区改造项目

磋商公告(适用于公开磋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风仪仓库(电池仓库及办公区)改造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风仪仓库(电池仓库及办公区)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总部及省公司关于对仓储安全的规范及要求,拆旧锂电池应建立独立仓库,不得与工程物资仓库混用,不得与其他拆旧物资仓库混用。库管员办公区域需单独隔离。为满足公司管理要求,支撑保障生产工作的安全运行。拟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风仪仓库(电池仓库及办公区)改造项目。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不划分

1.3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

R一家

1.6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含税预算为*****元(大写:捌万捌仟伍佰元整)。

□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2.1采购范围:拆旧锂电池区的隔离墙垒砌、封顶,防火涂料粉刷及防火门的安装;库管员办公区的隔离及照明线路材料的提供及布放、安装。

2.2交货期:实施期限计划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3交货地点:大理州境内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根据采购人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供应商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含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10)应答人不得为失信人、不得处于中国铁塔有关产品和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1)不得与其他应答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邮箱报名

有意向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报名并提供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3)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

相关附件发送到邮箱:lijf7@chinatowercom.cn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电子邮箱)。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12 月21日9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63号海川锦园2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3*****227

电子邮件: lijf7@chinatow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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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仓库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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