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dzzrghj001/2023-*****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时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整体项目
二、项目概况
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整体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新英湾海域,项目为政府预先规划打造网箱集中养殖区,并开展网箱养殖项目整体海域使用论证,从而能够简化和方便实际养殖户用海审批手续,提高区域海域使用效率和效益。
本项目规划总用海面积为49.5606公顷,共设置投放24组传统方形浮式网箱以及贝类底播区,项目根据水深共划分2个区,A区设置24个用海区块,布置24组传统方形浮式网箱;B区设置2个用海区块,布设贝类底播区,各养殖区之间设置公共通道,工程总投资约为3231.27万元。项目不占用岸线。论证用海年限为15年。整体论证后,可根据当地养殖户的需求划分用海并分别确权。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大学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儋州市白马井片区1渔业用海海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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