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dzzrghj001/2023-*****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时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项目
二、项目概况
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海头镇北侧海域海头—观音角农渔业区内,项目为政府预先开展的深水网箱养殖集中用海规划及论证,便于简化用海审批手续,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和效益。
本项目规划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009.4048公顷,按养殖类型用海区域具体可分为3个区,由北往南分别为A区、B区、和C区,共划分为30各养殖区块,设置投放C80及以下、C100及以上各类口径尺寸HDPE网箱696口,半潜式智能化养殖网箱平台85艘,养殖区之间设置船只公共通道。工程总投资约为******.12万元。项目不占用岸线。论证用海年限为15年。整体论证后,可根据当地养殖户的需求划分用海并分别确权。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儋州市海头(内海)片区渔业用海整体(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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