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尚品学校采购东璟分校图书)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尚品学校采购东璟分校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尚品学校采购东璟分校图书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一)供应图书质量要求
(1)质量验收标准: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2004 年12月24日第26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
(2)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再版的新书,所供图书不得存在版权问题。
(3)投标人在配书时有义务对招标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
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投标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
(4)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招标人决定,投标人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招标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发生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当年合同。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
(二)书目服务及图书送货要求
(1)图书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每包重量不超过15kg,内附书目清单,包装外面贴好标识(包号、册数、码洋等)。
(2)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图书配送服务。同时,应对配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要及时反馈,分别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并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双方商讨解决办法。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以现采和书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 哲学、宗教;C 社会科学总论;D 政治、法律;E 军事;F 经济;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 语言、文字;I 文学;J 艺术;K 历史、地理;N 自然科学总论;O 数理科学和化学;P 天文学、地球科学;Q 生物科学;R 医药、卫生;S 农业科学;T 工业技术;U 交通运输;V 航空、航天;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Z 综合性图书。
书目采购中供应商提供近年畅销新书图书目录保证不低于90%以上的指定书目到书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标准:图书(或期刊)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 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6号公布);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期和交货方式:
(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逾期交货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1.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必须≤100%,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的实洋价为准,实洋价合计值=码洋价合计值×中标折扣率(%),实洋价合计值不得超出相应采购预算金额,即人民币柒拾万元整(¥******.00)。
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无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及投标,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提交及现场U盘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尚品学校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邮箱地址: ddqzfcgzx@163.com
开户行: 沈阳市盛京银行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