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征集采购代理邀请函
新疆政法学院征集采购代理邀请函
新疆政法学院征集采购代理
邀 请 函
邀请单位:新疆政法学院
二零二三年十月
采购代理须知
一、采购代理
1.采购代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且有能力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采购代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征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采购代理必须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兵团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有严重违法失信的代理机构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4.采购代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征集,其参选无效。
6.凡是参加征集的政府采购代理,须有较强的招采文件制作的能力和服从我校招采部门的管理意识。
二、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及由本次征集产生的结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三、代理费用
本次征集所涉及的代理费用是指开评标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的费用,包括开评标活动中所有的费用,如专家评审费、场地费、公证费等(需要在兵团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所收取的场地费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约定的代理费用之外的费用,若有违规收取费用者,一经发现永久取消新疆政法学院采购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我校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征集文件的约束力
参选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征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五、征集规则
综合评分法征集采购代理,综合评分为75分以上且排名前二十的采购代理视为征集成功。
六、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26日24:00(北京时间)止,邮箱号为:*********@qq.com。联系电话:0998-*******
七、征集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6点30分
方式:不见面评议,评议结果会及时通知各采购代理。本次征集为电子评议,请提交电子版征集资料(PDF版),请将征集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征集资料需要制作目录,业绩要求提供业绩情况的汇总表(Excel表格),对每项业绩(采购代理合同)都列出在省级财政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网址链接,以便评议时核实情况。业绩汇总表需单独提交一份可编辑的(Excel表格)。
八、提交资料
按照量化评分表中的内容和顺序提供征集材料。
量化评分表
一、代理商基本条件25分 | 分值 | 备注 | |
1、经营场所、人员数量、经营规模(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人员需要提供从业年限,资格证书等,经营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标准评标室至少2间,每间面积不得少于20平米。 | 25 | ||
二、代理商对学校的服务60分 | |||
1、代理商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 (一档)能提供50份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代理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1分,满分为5分; (二档)能提供50份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采购代理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4分,满分为20分; (三档)提供1份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代理合同,得5分。 对每项业绩(采购代理合同)都列出在省级财政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网址链接。一份业绩只能得一次分,不累计得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征集资格。 为本校提供过服务的代理商,还将考察服务质量。 (1)因代理商原因造成项目流标、废标的,取消征集资格;造成项目流标、废标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2)质疑处理不当,导致项目被投诉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3)投诉未能处理的,取消征集资格。 | 30 | ||
2、代理商针对新疆政法学院的采购特点提供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采购文件制作是否严谨,方案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是否最佳化,要充分与大学的采购的特点相结合,切勿大话空话,如果套用模板,或者照抄法律条文,不得分。) | 4 | ||
3、代理商对投诉、质疑的应答方案。(结合实际,切勿大话空话,如果套用模板,或者照抄法律条文,不得分。) | 3 | ||
4、代理商对招标现场的组织与控制方案。(结合实际,切勿大话空话,如果套用模板,或者照抄法律条文,不得分。) | 4 | ||
5、代理商提供收取代理费下浮率的报价单。(下浮率按照整体下浮,不得按照货物、服务、工程分别下浮。代理费下浮率请参考附件1)每下降10%得2分,满分为10分。 | 10 | ||
6、代理商是否及时按要求向采购人递交采购资料的承诺。(包括政府采购资料的移交,采购合同及时上传等,需要明确时间节点。) | 2 | ||
7、提供四个方位为保障专家独立评标措施的“经纬”照片(评标室照片)和对专家独立评审的保障措施的实施方案。(若为保障专家独立评标措施的照片征集专家认为不合理,一票否决,取消其征集资格。保障专家独立评审方案根据专家评审存在的问题,切勿大话空话,如果套用模板,或者照抄法律条文,不得分。) | 4 | ||
8、代理商提供专属于新疆政法学院项目组成员的承诺。(明确服务我校的团队人数、具体人员名单、从业年限和曾经代理过的项目情况。) | 3 | ||
三、代理商与监管方的合作5分 | |||
1、出现供应商、用户质疑时与监管方及时沟通,避免矛盾上移的方案。 | 3 | ||
2、参与监管方举办的培训活动以及培训结果。 (若被监管部门红牌警告的代理商,取消此次征集资格。) | 2 | ||
四、代理商控制腐败的手段5分 | |||
1、代理机构控制与用户、供应商勾结的内部控制制度。 | 3 | ||
2、对政府采购委托(财务部门)、合作(资产部门)部门的廉政承诺。 | 2 | ||
五、代理商的信用评价5分 | |||
1、政府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 2 | ||
2、相关方的评价。 | 3 | ||
备注:若采购代理机构出现违规收费、暗箱操作、制作采购文件粗糙,有违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质疑投诉不力等情形,学校将终止其代理权。 |
附件1
响应文件参考依据:
招标代理费,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代理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 | 0.25% | 0.1% | 0.2% |
0.05% | 0.05% | 0.05% | |
*****00万元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标签: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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