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伴成长”关爱特殊儿童公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善心伴成长”关爱特殊儿童公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ZCM-NP-政-2023-25
项目名称:“善心伴成长”关爱特殊儿童公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社会工作服务 | “善心伴成长”关爱特殊儿童公益项目 | 2(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社会团体规模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双休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包1:¥100.0 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建阳区慈善总会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东桥东路11号
联 系 人 :谢女士
联系方法 :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
联系方式:刘工 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99-*******
标签: 特殊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