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2023年百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建阳区2023年百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张 华    建阳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9-*******

责任人: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水利分管领导(详见附表)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第一责任人:翁建义    建阳区水利局   局长

联系电话:0599-*******

责任人: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水利负责人(详见附表)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

责任人:各水厂负责人(详见附表)

主要职责: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9-*******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或15:00-18:00(每年6月1日-9月30日实行夏时令时间)。

监督电子邮箱为jyqysjd@126.com。

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建阳区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基本情况表(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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