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次生产物资及服务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次生产物资及服务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位供应商伙伴: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全面、深入了解供应商资质、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建立长期稳定的优质服务供应商生态圈,定于2023年12月份开展第四次生产物资及服务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实范围及对象

本次核实范围针对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物资类、生产服务类项目已合作、中标(中选)、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到期及有投标意向的潜在供应商。

本次核实对象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9日自愿报名参加核实工作的供应商。为提高核实效率,供应商仅可选择一个核实项目报名(生产物资类及生产服务类的所有核实项目仅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报名);2023年已获取核实证明且有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供应商,本次不接受同业绩类别的核实需求,不同类别可报名参加。

2、核实方式

本次核实主要采用文件核实的方式,申请核实的供应商均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系统上填报资质能力信息。对于生产制造商,将按需开展现场核实工作。

3、核实内容及标准

(1)本次主要核实供应商的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既有业绩、软件著作权、专利、自有产品、资质、荣誉证书、原厂授权等资质能力信息。

(2)核实标准

根据供应商提交资质能力核实采用“符合性”审查,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其中,通用标准涉及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既有业绩3项,专用标准为业绩及资质要求等,其中申报参加数字化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实施类、生产物资类制造商和代理商等典型品类的供应商,需要同时满足通用和专用标准,方可通过核实并发放核实证明;除上述典型品类,仅需满足通用标准,即可通过核实并发放核实证明。具体要求详见表1、2。

1.通用核实标准

表1: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通用标准

序号

内容

通用核实标准

1

企业基本信息

“符合”标准
1.企业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填写一致;

2.营业执照扫描件清晰、无遮挡或涂改且需加盖公章。

2

财务

状况

“符合”标准
1.财务状况与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信息填写一致;

2.财务状况信息中体现相应财务指标参数(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佐证材料提供完整;

3.财务状况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清晰、无遮挡或涂改且需加盖公章。

3

既有

业绩

“符合”标准

1.既有业绩信息与项目业绩相关佐证材料信息填写一致;

2.项目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完整且合同、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且需加盖公章;

3.项目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清晰、无遮挡或涂改;

4.生产物资类部分业绩需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且需加盖公章;

5.同业绩类别-具体细分下经核实满足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服务(产品销售)业绩。

2.专用核实标准

表2: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专用标准

内容

专用核实标准

申报数字化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业绩

要求

“符合”标准

任一“合同业务方向”经核实满足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服务业绩。

申报生产服务类-工程服务

资质

要求

“符合”标准

1.设计:

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XX行业(专业)设计XX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2.勘察:

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XX专业XX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施工

(1)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XX施工总承包XX级及以上资质,或XX工程专业承包XX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监理

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XX工程专业XX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

(1)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XX行业(XX专业)XX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如有勘察内容)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XX专业XX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XX施工总承包XX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4)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申报生产物资类-制造商

资质

要求

“符合”标准

1.提供试验/检测报告(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扫描件;

2.提供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

3.提供制造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供设计研发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提供生产制造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提供试验检测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原材料/组部件管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提供售后服务及产能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报生产物资类-代理商

资质

要求

“符合”标准

提供长期代理原制造商(原厂)颁发的代理资格证书扫描件。

4、核实结果及应用

核实工作完成后将根据核实结果出具核实证明,核实结果信息以资质能力核实系统中供应商上报且经过专家核实的资质能力信息为准。

全部核实结果信息公示后经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应用。供应商在参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招标采购活动时,按需将《核实证明》扫描件编入相应投标(应答)文件中,请供应商认真严谨的参与本次核实工作。

5、核实报名

需登录资质核实系统:https://e-zhaobiao.com.cn/#/login,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登录操作请参考附件1资质能力核实系统操作手册-参考文件。

6、核实流程

(1)资质能力上报,供应商按核实公告要求的时间,供应商登录资质能力核实系统完成资质能力信息的维护上报,并提交审核。

(2)文件核实,核实专家根据供应商在资质能力核实系统内提交的资质能力信息进行核实。

(3)结果公示,代理机构负责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核实结果。

(4)核实证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公示后,供应商可以登录资质能力核实系统下载核实证明文件。

7、核实时间及网址

核实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8时00分

资质能力信息提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8时00分

资质能力核实系统网址:https://e-zhaobiao.com.cn/#/login

8、其他

(1)开始资质能力上报时既有业绩及资质要求需参考核实通知公告附件2/3进行填报,因通过核实后核实证明将应用于采购,请按照不同分类的“业绩及资质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资质能力核实系统内本次共创建14个项目,其中生产物资类13个,生产服务类1个,同时系统开启项目互斥功能,生产物资类/生产服务类仅可选择其中一个核实项目报名,如选择报名的核实项目有误,可点击“取消报名”后再次报名新的核实项目,不点击“取消报名”无法报名其他的核实项目。

(3)供应商报名前或报名后,开始资质能力上报前请仔细观看“资质能力上报讲解视频”,观看后可开始填报工作。请务必认真观看后再进行资质能力上报,避免因资质能力上报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无法通过核实。

(4)供应商进行资质能力上报时,为保证上传所有支撑材料的有效性都必须另外加盖公章(电子章同样有效);注意:多页支撑材料可逐页加盖公章或在起始页、末尾页及骑缝处各加盖公章两种形式均可。

(5)供应商完成资质能力信息填报后,一定要点击“提交审核”,否则为无效提交。如需增补材料撤回重新上报,须在资质能力信息提报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6)参加本次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供应商务必详实填报,如系统内填报信息与上传支撑材料存在错误,或上传支撑材料存在不清楚、无法辨识、遮盖、涂改等情况,均为无效材料,核实专家将不予认证。

(7)文件核实时间:2024年1月4-5日。文件核实期间,核实工作人员可能会与参加核实的供应商进行联系,请参加核实的供应商联系人务必保证手机畅通。

(8)供应商应参照附件1“资质能力核实系统操作手册-参考文件”第三部分资质能力核实系统-资质能力上报,在核实前准备好需上传的核实资料。着重查看第四部分-供应商资质能力上报注意事项,以便更准确的完成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上报工作。

(9)资质证书上传时请将参与投标时能用到的相关资质均上传进行核实;

(10)供应商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生产服务类选择“服务商”,生产物资类可选择制造商、代理商(可多选),如选择制造商须在“服务能力”页签的自有产品中上传制造产品的信息及佐证材料;如选择代理商需在“资质及荣誉证书”页签的原厂授权中,上传代理的原厂商产品信息及佐证材料。

(11)生产服务类报名核实典型品类例如:工程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运维服务-房屋维修、飞行器作业服务(直升机作业服务),均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具体要求参考通知公告,如未提供对应的证书则无法通过核实。

(12)既有业绩中对方公司“是否集团内”选项,选择“是”则在对方公司的下拉框内进行选择集团内单位名称,如果“否”则根据合同的实际对方公司填写即可。

(13)核实结果完成公示后将发布核实结果公告,供应商可根据公告内容登录资质能力核实系统查看核实状态,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查看或下载核实证明,核实未通过的供应商核实状态显示“核实未通过”且可查看未通过原因。

(14)资质能力信息提报时间截止后,如供应商点击报名核实项目但未完成“资质能力上报”的,供应商需登录系统填写“核实未提报原因”。

9、核实公示

核实工作结束后,将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对本次核实结果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10、咨询服务

供应商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热线:400 888 0186转6;咨询服务邮箱:service@fjyldl.com。



附件:1. 资质能力核实系统操作手册-参考文件

2. 资质能力上报业绩及资质要求目录-参考文件

3. 资质能力上报制造商-自有产品佐证材料-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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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服务类 物资 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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