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招标公告信息网络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精神病医院招标公告信息网络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广汉市精神病医院拟对信息网络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信息网络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广汉市精神病医院。
自筹资金7万元。
本项目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广汉市精神病医院信息网络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确定1家中标人。中标人为医院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3年,一年一签。7万元为全年采购预算,医院按照所需进行采购,本项目为1个包。
本次项目招标邀请在广汉市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公告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申请人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3年 12 月14日至2023年 12 月 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汉市精神病医院后勤科获取招标文件(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投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注: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投标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提交资料包括:投标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投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请于2023年12 月 28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申请文件现场递交到广汉市青什路130号广汉市精神病医院后勤科。
2023年12月 28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广汉市青什路130号广汉市精神病医院内开启。
标签: 办公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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