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经济适用房招标公告

高铁经济适用房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宁杭高铁经济适用房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00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宁杭高铁拆迁安置房瑞祥佳苑防雷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区瑞祥佳苑内;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招标内容:2#、3#、5#-10#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防雷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防雷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03月10日9时00分到 2016年03 月16日17时0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2幢901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1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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