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招标公告
涉税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范围及内容:税务咨询,税收筹划,汇算清缴 ;
1.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元 (含税);
1.3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工期: / ;
1.4交货地点: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1.5项目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1、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1)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进行纳税事项审核;
(3)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税收政策筹划服务;
(4)协助甲方解决涉税事务问题,协调与税务机关在税收上产生的争议;
(5)为甲方提供税收政策信息每月1至2期;
(6)根据甲方需要,免费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收、财务知识的培训辅导,或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提供各种培训资料。
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
(1)按照税务机关规定时间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
(2)根据税务审核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提出税务管理的合理建议;
(3)根据税法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3、专项税务筹划方案的拟定
根据甲方经营和管理需要,依据税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甲方经营战略、业务安排,专项拟定大型的税收筹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帮助甲方合理降低税负,避免税收风险。
1.6 付款条件:报价人需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付款。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3.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3.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栎社机场办公区1号楼407室
(收件联系人: 杨露 ;联系电话: 0574-******** )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密封破损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4.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4.1.4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1.5报价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加盖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无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签的将不予拆封并退回报价人。不论结果如何,报价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全部费用,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2 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询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3报价要求
4.3.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4.3.2报价价格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时精确到元。
4.2.3 报价人的报价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4.5 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4.5.1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4.5.2 询价响应文件需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应写全称。
4.5.3 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 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且单位盖章。
4.5.4 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同一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五、评定方式
5.1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5.2参加询价的报价人
参加询价的报价人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询价程序
5.3.1在开启报价后,审评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两家或多家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5.3.2本询价项目,若评审小组三分之二成员认为高于市场价,应重新组织全部报价人进行第二次询价,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弃权。
5.3.3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选人。中选结果将在【宁波机场官网】进行公示,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人。
六、合同签订
6.1中选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部分或全部已经承诺的条件和报价或者拒签合同者,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 询价文件、中选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谈判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七、其他
7.1 宁波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双方协商。
7.2 若中标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中的招标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露 ;联系电话: 0574-********
招标监督电话: 0574-********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标签: 涉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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