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场达标升级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场达标升级监理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总厂污水处理场达标升级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油化工总厂污水处理场达标升级项目 已由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 以 石化股份计【2014】4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石油化工总厂污水处理场达标升级项目 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油化工总厂污水处理场达标升级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石油化工总厂院内
2.3建设规模:改造含盐污水处理系统、碱渣污水处理系统、含油污水处理系统,配套改造仪表及在线检测、电器系统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内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5建设投资:78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6年4月10日至 2016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项目监理部全部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6 年 3月10日至 2016年 3月14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东营市胜利油田石油化工总厂基建管理中心。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领取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为银行保函。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14时 00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14时00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地址: 东营市史口镇郝纯路石油化工总厂
邮编:257000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
10.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胜利石油管理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室(****-*******)。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石油化工总厂
招标负责人:于先生
2016年3月1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