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消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食堂消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建设。
2.2 招标范围:建设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
2.3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4 服 务 期:中标后至2016年12 月31 日止。
2.5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合同所列全部系统软件和设备现场安装测试合格签署验收报告10天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后支付40%;系统稳定运行2年后支付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经营范围,或者具有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3.3 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0%。
3.4 业绩要求:至少有3家以上实际应用案例。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持“单位介绍”证明原件及企业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或以上资格文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中)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
4.5.1 形式:转账或银行卡支付。
4.5.2 办理程序:先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收取通知,再到招标人财务部门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人财务部门在通知单上确认交费后,返回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5.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招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锦州石化公司网 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121001
联 系 人:杨伟 (技术) 电 话:****-*******;153*****0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商满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hangmh@petrochina.com.cn;153*****807@126.com">153*****807@126.com
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建设。
2.2 招标范围:建设锦州石化公司食堂消费系统。
2.3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4 服 务 期:中标后至2016年12 月31 日止。
2.5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合同所列全部系统软件和设备现场安装测试合格签署验收报告10天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后支付40%;系统稳定运行2年后支付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经营范围,或者具有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3.3 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0%。
3.4 业绩要求:至少有3家以上实际应用案例。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持“单位介绍”证明原件及企业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或以上资格文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中)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
4.5.1 形式:转账或银行卡支付。
4.5.2 办理程序:先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收取通知,再到招标人财务部门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人财务部门在通知单上确认交费后,返回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5.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招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121001
联 系 人:杨伟 (技术) 电 话:****-*******;153*****0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商满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hangmh@petrochina.com.cn;153*****807@126.com">153*****8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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