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3年自主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公示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3年自主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安顺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3〕44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二条(三)、(四)小条之规定:“在我市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是指在我市辖区内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地创业,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近期收到新铺镇潘小丽、断桥镇卢进、花江镇杨成权申请自主创业补贴,经我局核实潘小丽的创业类别是高校毕业生、卢进的创业类别是脱贫户、杨成权的创业类别是复员退伍军人,均符合申请自主创业补贴,潘小丽符合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条件,故给予潘小丽、卢进、杨成权补贴分别是自主创业补贴各5000元,潘小丽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6000元。经我局2023年12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23年12月13日起至17日止,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给予拨付。

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085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


附件:1.2023年关岭自治县申报自主创业补贴花名册.xls

2.2023年关岭自治县申报创业场租补贴花名册.xls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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