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天等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富硒米品牌打造项目供应商公开报名公告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天等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富硒米品牌打造项目供应商公开报名公告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天等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富硒米品牌打造项目供应商公开报名公告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通知(桂财采〔2021〕61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2023年天等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富硒米品牌打造项目供应商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
一、采购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天等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富硒米品牌打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服务内容/技术需求 | 数量/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三品一标富硒米品牌打造 | 打造三品一标富硒米品牌,申请富硒米品牌认证 | 1项 | 12 | |
合计 | 12 |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服务并获得认证证书。
(五)交货及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能力和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并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实施能力。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务,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一)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 2023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1栋3楼天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报价单。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谭工 电话0771-*******
地址: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1栋3楼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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