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道路标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鹤壁市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委托,对其2016年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南岸道路标线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本次谈判相关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2016年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南岸道路标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HC-ZZZB-2016-009
批复编号:鹤示范财文〔2016〕18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7个日历天内完工
采购预算(元):208954元
保证金(元):4000元
采购人:鹤壁市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张博文157*****863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女士136*****607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分包
工程内容:道路标线标记、横道线、停止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2013-2015)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壹份。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至开标前)。
以上资质谈判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做入响应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3月 16日下午14:30至15: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 3 月 16日下午15: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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