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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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NTZ-2023-12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8.776540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
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主并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5.1 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6.1 报名时需提供“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材料
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1 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上
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信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
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ZNTZ-2023-12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采购预算:987765.40 元;
2.3 服务期:1 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签 2 年;
2.4 采购内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主并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5.1 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6.1 报名时需提供“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材料
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有关信息:
7.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3 磋商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4 磋商地点: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
收。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70907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77211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1 号 93 号楼 9 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6-6670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1 号 93 号楼 9 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68772111
电子邮件: tianzhonggcgl@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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