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激光灯采购询价文件

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激光灯采购询价文件

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激光灯采购询价文件

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江之心茉莉大街灯光装置项目激光灯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询价要求

序号

条款

内容

1

询价编号

RS2023-HY059

2

采购人

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

交货地点

闽江之心茉莉大街

4

供货期

2023年12月23日前供应商送达指定地点并调试安装完成。

5

交货日期

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调试安装完成由采购人指定人员签收的日期为供应商的实际安装完成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

6

交货方式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送达指定地点调试安装完成。

7

采购内容

详见报价函,数量以实际现场需要为准。

8

质量要求

满足本项目所需设计参数,技术质量符合厂家技术参数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质保期两年

9

控制价

控制含税总价为40万元。税率为13%。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0

付款方式

预付款30%;设备进场后付至8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结算金额97%;质保金3%贰年后付清。

11

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12

文件获取

登录福州城投优采在线平台(网址:https://fuzhouctyc.com/)下载公告后至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楼合约采购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获取询价文件。

13

比价保证金

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2.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报价人所在地银行的报价人企业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汇达公司账户;

(报价人需在比价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激光灯比价保证金”,如因报价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信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比价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 保证金退还:未中选单位的比价保证金在中选公示期后退还。中选单位若有缴纳比价保证金的,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5.如果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30个日历天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比价保证金。

账户名称: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税号:913*****154******M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226号

电话号码:059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银行账户:351*****001**********

14

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5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下午16:30时

16

比价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榕圣市政大楼9层会议室

17

比价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按照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单位。当报价相同时,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若本次询价中,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只有二家则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只有一家则我司有权根据报价情况确定中选单位或否决本次比价结果。

18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0591-********

19

备注

(1)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有明显的错误或者资料缺漏,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当场修改或者补齐。

(2)若本次比价中,报价人价格过低,存在恶性竞争或恶意串通等情况,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或否决本次比价结果。

(3)因中选人原因无法按时供货,采购人有权向第三方进行材料采购,采购费用在中选人货款中扣除。

(4)在候选人公示期我司若有需求可要求候选人进行材料供应。候选人必须按要求供货,无法供应按违约责任处理。

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136*****380

项目地址:福州市闽江之心茉莉大街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激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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