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二月第二次物资公开竞谈采购公告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二月第二次物资公开竞谈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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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单位包号包名称交货期本包评估总价(元)物资所在地
1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送变电分公司包1废旧材料类物资按需2726211.31详见外附物资明细
2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各分(子)公司包2废旧资产类物资按需223835.00详见外附物资明细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二月第二次物资公开竞谈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YDG-WZ-2332-TP)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二月第二次物资公开竞谈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岛恒源电工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共计两个标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废旧材料类物资; (002)包2:废旧资产类物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废旧材料类物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002包2:废旧资产类物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 17时30分到2023年12月1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17:30起至2023年12
月16日17:30时(北京时间)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项目专责联系人、联系
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所投标包、包名称)加盖公章一起发送至qdg
dwzzb@163.com。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应答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1楼标书收取
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刘家峡路17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532-66174772
电子邮件:qdgdwz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1号锦绣大厦C座17楼
联 系 人: 高莉、李英杰
电 话: 0532-66172470
电子邮件: qdgdwz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公告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二月第二次物资公开竞谈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YDG-WZ-2332-TP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所属处置物资均属
项目单位所有,采购人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青岛市招标中心为采购代
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
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序号
1
项目单位
包号
包名称
交货期 本包评估总价(元) 物资所在地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送变电分公司
包1 废旧材料类物资 按需
2726211.31
详见外附物资明细
2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各分(子)公司 包2 废旧资产类物资 按需
223835.00
详见外附物资明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
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或服务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
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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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
,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
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
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
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
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
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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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
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
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
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
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
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
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
当具有可追溯性。
3.6 包1:废旧材料类物资、包2:废旧资产类物资
应答人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范围;
3.6.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
3.6.3法定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
家参与本次项目应答;
3.6.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
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3.6.5 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3.6.6 对竞买的报废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3.6.7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纳入“黑名单
”的回收商;
3.6.8
参与一般类报废物资处置的回收商营业范围需包括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3.6.9
参与特殊性危险、污染类报废物资处置的回收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专用资质条件:须具备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提供合作证
明材料);废铅蓄电池回收商应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31或HW49),
废矿物油回收商应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08);参与其它特殊性危险
、污染类报废物资处置的回收商必须具备经营范围内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3.7本次采购不允许代理投标。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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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17:30起至2023年12月16日17:30时(
北京时间)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项目专责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
箱、所投标包、包名称)加盖公章一起发送至qdgdwzzb@163.com。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
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答人自负。其他详询本项目联系人:李英杰,0
532-66172470,13708958512.
4.3注意事项
如应答人获取的标包放弃投标,须提供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弃标函(格式后附),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弃标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dgdwzzb@163.com。
5.应答文件的提(递)交和开标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应答文件只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5.1现场递交:
纸质版应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30-13:30(北京时间);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1楼标书收取处;
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投
标后果和法律责任,相关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5.2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开标方式:采购人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报价开启时间)后在评审现场进行内部报
价开启,整个过程由监察人员监督。开标现场不公布各供应商首轮及后续轮次报价。
5.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13:30;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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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名称: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7.2联系人:刘经理
7.3联系电话:0532-66174772
7.4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7.5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1号锦绣大厦C座17楼
7.6项目联系人:高莉、李英杰
7.7联系电话:0532-66172470、0532-66172471、13708958512
7.8传真:0532-66172470
7.9电子邮箱:qdgdwzzb@163.com
7.10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7.1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7.12账号:233841536940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
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
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
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重要提示
10.1如本采购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为准;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应答文件的投标不
一致,以对采购人有利的规定或投标为准,投标截止后,应答人不得就上述问题进行异议
和投诉。
10.2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00,代理机构仅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会引发歧义的采购文件内容对应答人进行答复,对需
要应答人独自思考、理解的标书制作细节等问题,代理机构不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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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应答人基本账户转出。应答文件中应
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应答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
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银行回单、保证金明细表按照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要求
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0.4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近三年”、“前三年”指截止至开标之日满三年;若企业
成立不足三年,所提供数据自企业成立之日至开标之日上一自然月月底。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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