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街道无人机视频拍摄项目比询公告
龙津街道无人机视频拍摄项目比询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单位需采用无人机拍摄形式,摸查记录街道重点区域实际变化情况。现以公开比询方式确定承接龙津街道无人机拍摄视频制作项目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比询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二、比询内容及要求:
1.以街区景色呈现为主要内容,采取手持摄像机拍摄与无人机拍摄相结合的形式,每季度拍摄并剪辑1部时长1分钟的视频,共4个季度。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2.视频分辨率至少1080p,视频尺寸为1470*750;视频输出码率不低于20M,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视频格式为mp4或mov。
3.承接人负责视频拍摄制作全面工作,并负责创意脚本、前期拍摄、后期编辑、特效、字幕制作等具体事务工作。
三、报价单位资质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加盖公章的报价书。
3.具备丰富的无人机拍摄与宣传片策划拍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报价最高限额:以次为单位进行款项结算,每次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元内(含税金及招投标所需等其它费用),项目总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含税金及招投标所需等其它费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二楼党政办)。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0-********。
(三)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拍摄工作方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4.过往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它相关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比询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邮递等),本单位将不为本次比询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报价人的资质、报价、过往业绩、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选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3日
标签: 无人机视频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