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总部金沙综合楼办公区及地下综合楼投影部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单位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总部金沙综合楼办公区及地下综合楼投影部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单位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市场开展2024年集团总部金沙办公区(7、8、21-23层以及地下-1局部、-2层综合楼投影部分)的消防设施设备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具体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集团总部金沙办公区(7、8、21-23层以及地下-1局部、-2层综合楼投影部分)。

(二)项目内容:项目面积约2.4万平方米,该项目内容为保证在整个维保期内消防相关各系统能正常运行,包括消防系统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通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补水系统、消防通讯、广播、防火隔离系统等。

(三)项目要求:

该项目维保服务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在整个维保期内消防相关各系统能正常运行,包括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手提灭火器、消防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消防防火卷帘、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集团总部金沙办公区所属所有消防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以确保全部设备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2.如系统发生故障,消防维保公司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派人修理。对于单个价格低于200元的零部件免费维修更换(不含灭火器等耗材);如有超过200元的零部件损坏,在查明原因后经我方确定不属于消防维保单位责任的前提下,由消防维保公司以不高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提供零部件并免费安装,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支付。

3.维保频次为月检。

4.服务期限:本项目维保服务期为一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标准。

(四)维保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维保服务单位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完成机构及人员信息备案、近三年(2021年11月-2023年11月)以来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团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应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项目最高限价*****.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参与方式

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0日17点前将以下资料提供至: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7楼702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8-******** ,或发送至邮箱:**********@qq.com。

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本单位对该项目的报价(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完成机构及人员信息备案、近三年(2021年11月-2023年11月)以来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均需合法有效。

四、成交单位确定方式

(一)各单位报价中,报价最低的单位,将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单位。

(二)如最低报价相同,我司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三)如报价最低单位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各单位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单位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四)如所有单位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我司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未盖章、未签字,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本次采购将不予采纳。

五、其他说明

(一)采购人对未成交单位的未成交原因不负有解释义务;

(二)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开展二次采购的,应承担给我方带来的二次采购损害赔偿责任。



成都公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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