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11批零小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一次公告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11批零小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一次公告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11批零小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一次)公告

招 标编号:LXGC2023-1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11批零小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11批零小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客车整备所

2.2项目内容:

1、既有辆3、辆4存车线线间距为5米,为满足整备作业要求,将既有辆4道外拨1米,辆3~辆4线间距更改为6米,并配套新建111米长壁式检查地沟(含两端踏步,共5米长)。辆4道线路两侧进行硬化,作业区域地面标高为-0.20(与地沟结构壁顶部平齐),线路两端地面采用缓坡与平交道连接,检修地沟两端各设6m长整体道床。改造后辆4线路有效直线长度126.5米。

2、为便于作业,辆4道线路北侧设置宽4米、南侧设置宽7.5米的混凝土硬化地坪,厚度0.25m。

3、为满足整备作业需要,在辆4~辆3间新增压缩空气管道、电源线路、客车上水设施,间隔53米设置风源及电源插座箱1处,共2处;间隔26.5米设置客车上水栓1处,共4处。

4、辆4道尾部北侧增设试风执行器2台。(详见施工图及技术规格书)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技术规格书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日17:00时至次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1.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5.1.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

5.2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5.3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5.4 购买须知: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5 缴费须知:投标人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包件号,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1.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8.1.2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8.2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3 凡参加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4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8.5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信息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8.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8.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需弃标,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

传 真:0971-*******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报名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2023年12月13日

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件号

品 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及地点

XNCL11-01

格尔木客车整备所辆4道改造

1

按合同要求到货格尔木客车运用车间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须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换证后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青海,西宁市,格尔木市,西宁,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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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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