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蕉城区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蕉城区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蕉城区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蕉城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135*****12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谭女士 联系电话:0593-*******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蕉城区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Z-C*******-1

项目名称:蕉城区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内容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1-1

蕉城区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1项

详见第三章

******

3000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本项目以******元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2、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保监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的保险服务),须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登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5*****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联系方式:谭女士 联系电话: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  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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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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