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阁县王河镇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关于剑阁县王河镇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剑阁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查<平乐等9座小型病险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剑水〔2023〕155号)及《剑阁县王河镇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报告》进行了复核,形成《<剑阁县王河镇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附件),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你局应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22〕101号)要求,严格落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管理,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管理;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本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
附件:《剑阁县王河镇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剑阁县王河镇金平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利局于2023年8月4日在广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剑阁王河镇金平水库县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现场复核和书面审查。参加审查会的有广元市水利局、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业主)、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和水库管理等单位。与会代表听取了勘察、设计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及完善。根据勘察设计编制单位提供的《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金平水库位于剑阁县王河镇平乐村境内,属嘉陵江水系西河流域西河右岸二级支流,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利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9km2,总库容18.51万m3,水库为拦蓄式水库,设计灌溉面积400亩,有效灌面180亩。水库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长185m,最大坝高10.8m,坝顶高程497.99mm,坝顶为混凝土路面,坝顶宽度3~3.4m,内侧设有净高1m、宽0.25m防浪墙;溢洪道位于大坝左侧,为开敞式宽顶堰,堰顶高程496.11m,堰顶宽5.2m,全长108m,溢洪道边墙和底板采用混凝土衬砌;放水设施位于大坝右侧,卧管为混凝土结构,涵管为浆砌石结构,涵卧管斜坡式放水,卧管放水孔直径0.1m,涵管断面尺寸为0.47×0.53m(B×H),设计放水流量为0.045m3/s。
该水库始建于1977年10月,1979年竣工投入运行,现已运行43年,目前病害主要为:上游坝坡部分六棱块松动、破损严重,杂草丛生;坝顶路肩沉降、损毁严重,防浪墙未形成封闭;下游坝坡排水沟不完善;大坝存在白蚁危害;溢洪道进口无防冲齿墙,底板掏蚀严重;放水涵管结构存在破坏,渗漏严重;无管理房;无沉降位移、渗流等自动化观测设施,无水雨情安全监测系统。该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对金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十分必要。
二、水文
(一)设计洪水
采取《四川省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的推理公式方法,推求金平水库设计洪水可行。同意金平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1.03m3/s,洪水总量16.14万m3;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33.1m3/s,洪水总量26.55万m3;以及设计、校核洪水过程线。
(二)调洪演算
本次整治金平水库正常蓄水位保持高程496.11m不变。同意金平水库从正常蓄水位高程496.11m起调。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下泄流量12.3m3/s,设计洪水位497.43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20.7m3/s,校核洪水位497.97m。
(三)坝顶高程复核
根据部颁《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按设计、校核两种工况复核计算金平水库坝顶高程可行。现状坝顶高程497.99mm,高于校核洪水位(高程497.97m)0.02m,且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497.43m)0.5m的要求,现状坝顶防浪墙高程499.03m,高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498.73m)0.3m,水库防洪能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地质
(一)工程区地址条件及评价基本合理;工程区属川西北低山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基本烈度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坝体填筑土为细粒土,具有一定抗剪强度,坝体整体稳定性较好;右坝段(桩号K0+130.38~K0+185.08)由现场注水试验成果及室内实验判定为中等透水层,其坝体填筑土渗透性不满足均质土坝防渗要求,其余坝体段均为弱透水层,未见渗漏现象发生。
(三)坝基为弱透水的基岩,无软弱层及不利软弱结构面分布,且具有一定的抗剪强度、承载能力及抗变形性能,坝基不存在抗滑稳定、渗漏、渗透稳定及不均匀沉陷等问题。
(四)坝肩均为泥质粉砂岩,基岩的物理力学性较好,具有较好的承载能力及抗剪强度,其无软弱夹层分布,为弱等透水层,左、右坝肩无渗漏发生。
(五)洪道基础埋置于粉砂岩中,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六)放水设施基础置于基岩之上,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涵管存在渗漏的主要原因应为涵管基础与地基岩石的接触渗漏,从而破坏了涵管结构薄弱处从而造成了涵管的结构破坏。
四、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金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五、工程整治设计
(一)工程等级与标准
金平水库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二)水工建筑物
1.大坝: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大坝整治设计。
(1)坝体开挖及回填:放水涵管整治开挖右坝长15.5m(桩号K0+100.00--K0+115.50),开挖边坡1:1.0,底部宽1.2m,涵管出口底高程491.28m;回填采用黏土分区分层回填,涵管四周采用黏土料碾压回填,其余可利用合格的开挖料碾压回填;采用蛙式或立式打夯机夯实,填土干密度不小于1.591.6t/m3,压实度不低于95%,回填料含水率根据实验段数据确定,坝身断面结构及坡比按原状恢复。
(2)上游坝坡:清整上游护坡,对上游坝坡(桩号K0+064.53—K0+129.29)六棱块及防滑齿墙拆除重建,抗滑齿墙采用C25砼浇筑,断面尺寸为40×60cm(B×H);上坝坡采用8cm厚C25预制六棱进行恢复,下设10cm厚的砂砾石垫层+5cm厚M5砂浆找平层,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六棱块。
(3)坝顶:拆除原坝顶外侧砼路肩进行重建,重建路肩长185m,采用C25砼浇筑,断面尺寸30×40cm(B×H),路肩上间距2m设净高40cm的警示桩;新建右坝段“L”型防浪墙12.21m,采用C25钢筋砼浇筑,总高1.5m,净高1.0m,宽0.25m(和现状一致)。因涵管开挖而破坏的坝顶需原状恢复,坝顶路面为C30砼(商品)结构,厚20cm,下设10cm碎石垫层,防浪墙与路肩做法同上。
(4)下游坝坡:按原坡比规整,修复下坝坡排水沟123m,采用为C25砼浇筑,断面尺寸30×30c m(B×H);因涵管开挖而损坏的框格梁需原状恢复,框格梁为C25钢筋砼格梁,断面尺寸20×30cm(B×H)。
(5)同意对右坝(桩号K0+130.38—K0+184.38)段坝体进行充填帷幕灌浆整治。灌浆布孔采用单排设计,孔距为2.0m,孔径为76mm,灌浆总孔数为28孔,钻孔总进尺为152.37m,坝体充填灌浆总进尺为68.37m,坝基帷幕灌浆总进尺为84m。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实验数据调整灌浆参数。
(6)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设计。
2.溢洪道
基本同意《报告》对溢洪道的整治设计。
同意在溢洪道进口端增设C25砼防渗齿墙,齿墙采用仰斜式平行四边形断面结构,齿墙长6.8m,高1.5m。
3.放水设施
基本同意《报告》对放水设施的整治设计。
拆除原放水涵管在原址处重建。重建涵管长30m,采用DN600双壁波纹管四周包裹C25钢筋砼结构,外包厚度20cm,下设10cm砂砾石垫层;在放水涵管K0+004.00、K0+010.00处分别设一道截渗环,截渗环外围断面尺寸2.0m×2.0m,厚度为30cm,采用C25砼浇筑。
4.工程安全监测设施设计
同意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和< 四川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22〕178 号)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新建水库水位标尺、雨水情测报,同意增设大坝位移变形观测桩、渗流观测等安全监测设施。
5.附属工程
(1)同意新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0m2,采用砖混结构,其外观风貌与周边建筑风貌一致,内部结构需满足防汛值班及防汛物资堆放要求。
(2)同意新建管理房至坝顶防汛抢险道路49m,采用C30商品砼浇筑,路面净宽3.5m,道路内侧设排水沟,净尺寸30×30cm(B×H),外侧设C25砼路肩,结构断面尺寸30×40cm(B×H)。
(3)同意在增设安全警示牌2个。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导流
该水库主要在枯水期施工,施工前通过现有放水设施放水至死水位,放水设施施工时采用临时围堰及抽排水方式的导流方案基本可行,围堰填筑按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库水位变化,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
《报告》中确定的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原则可行,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三)施工布置
对外及场内交通、工厂设施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基本可行。
(四)施工进度计划
原则同意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6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金平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期由项目法人负责,除险加固完工验收后应及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运行期由王河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现有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工程运行管理及管护范围划分明确,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二)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运行调度,工程整治未完成前汛期实行空库度汛。
(三)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由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
同意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及占地补偿方案。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一)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应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具体措施。
(二)环境保护
环境现状分析及环境预测内容全面,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较完善,实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工程整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整治工程是可行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十、水库“清水工程”
同意“清水工程”设计,严禁肥水养殖。严格执行《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十一、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引用的规程规范;同意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电、风、水单价,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3.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5.3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8.7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1万元,独立费用9.51万元,基本预备费6.3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报告》中经济评价方法符合规范规定。工程整治后,可消除水库病害,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十三、项目管理建议
建议剑阁县水利局、项目业主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管理程序关,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严格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四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伍。同时,要严格把控施工节点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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