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物联智慧环卫融通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天翼物联智慧环卫融通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天翼物联智慧环卫融通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重庆市;
(2)★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以及相关功能调试工作。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的为期2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最终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一年;
(3)预算金额:51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设备集成服务;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智慧环卫融通系统(新能源物流车、无人机机库、无人机、无人机飞控系统、车辆异常监测服务、算力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参选人任一参选单价(不含增值税)报价高于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参选报价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近3年(自2020年12月0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新能源物流车或无人机机库或无人机的销售类项目或设备集成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2)驻点要求:项目团队拟派驻点人员至少1人,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驻点服务,须提供驻点承诺函。
3)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价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线上邮件获取
3.3获取方式:供应商发邮件进行报名并电话通知项目具体联系人,邮件内容需包含供应商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具体联系人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反馈询价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806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州报业文化中心1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赖惠华
电 话:020-********
电子邮件:laihh.tywl@chinatelecom.cn
具体联系人:陈碧玲
电 话:136*****895
电子邮件:136*****895@139.com
异议接收邮箱:136*****895@139.com
采购人: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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