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招标公告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吉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 3 月11 日)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吉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吉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采购项目将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邀请专家组进行考察论证后,形成意见如下:
吉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是套印财政监制章的专属票据,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同时印制过程也涉及到保密等因素,特别是该票据的合法供货单位全省只有一家,即吉林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其他任何单位和厂家如果私自印刷票据均属违法。因此,专家一致该项目的唯一性是合法的。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提供意见专家姓名: 王俊辉
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职称: 高级会计师
联系电话: ****-********
提供意见专家姓名: 谷德义
单位: 吉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联系电话: ****-********
提供意见专家姓名: 欧阳文斌
单位: 长春高速有限责任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联系电话: ****-********
2、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自201 6 年 3 月11 日起至201 6 年 3 月16 日止。
3、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4、超过上述第3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5、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于艳慧
电话: ********
传真:0431- ********
邮政编码: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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