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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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CYB-2023-01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914299.00 元,招标人为辽源市龙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远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永辉大厦 6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远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永辉大厦 601)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远帮工程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永辉大厦 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30(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CCYB-2023-016
项目名称:辽源市龙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4299.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914299.00 元
采购需求: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 2 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
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6)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9]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
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
员。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
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
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地点:长春市远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永辉大厦 601)
方式: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购买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开户许
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2、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远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永辉大厦 60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远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永辉大厦 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
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5.发布公
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龙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创业便民服务中心 6 楼(寿山镇热闹小街)
联 系 人:李丞燕
电 话:13244479800
电子邮件:23521168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远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 912
联 系 人: 赵佑霖
电 话: 13766089258
电子邮件: 11038118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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