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的公示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帮扶资金等投入农村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农村项目资产台账。文件要求2023年12月30日前须完成农村项目资产确权颁证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村已于2023年12月9日前对拟确权项目资产完成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研究分析,形成了《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现将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反映。

附表: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xlsx

监督单位: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51-********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3楼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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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 资产 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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