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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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3001-NJCZ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9 根物料管道,项目新建 DN200 管道约 8.3km,DN150 管道约 9km,DN125 管
道约 4.3km,DN50 管道约 9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提供安全生产合格证(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石油
化工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有效期内),建造师应具有安生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有效期
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 年 5 月-2023
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
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揽并完成的:
①单个项目投资金额≥2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外管项目设计或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项
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
②单个项目投资金额≥350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设计或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业
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
注:上述业绩满足其一即可。
5 具有 QHSE 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 2022
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8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法: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委托
代理人报名时必须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格审查条件中所要求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
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
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
报名现场备查,否则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 78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 78 号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业主为南京诚志清洁
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产品互供外管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新建 9 根物料管道,分别如下:
1)自永清公司界区至诚志公司界区新建 2 根 DN150 辛醇管道、1 根 DN50 多碳醇管道、1 根 DN50
异丁醛管道;
2)自诚志公司界区至永清公司界区新建 1 根 DN200 合成气管道;
3)自诚志公司界区至永清公司界区新建 1 根 DN200 氢气管道;
4)自欧德油储库区管廊与园区管廊交接处至清江石化库区新建 2 根 DN125 辛醇管道。
5)自江北沿江公路与新犁路交汇处东南角园区管廊至南京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界区新增
1 根 DN125 辛醇管道。
项目新建 DN200 管道约 8.3km,DN150 管道约 9km,DN125 管道约 4.3km,DN50 管道约 9km。
详见“第二册“合同文本 ”《附件 1 工作范围和分工》”。
2.1.1 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园区内。
2.1.2 建设规模:园区公共管廊上敷设 9 根物料管道,具体详见方案设计。
2.1.3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73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含图纸送审时间)。
1)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中交时间:2024 年 6 日 30 日。
3)开工前需得到政府部门相关许可。
2.1.4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
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
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
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及管路安装质量,整体装置在性能考
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产品标准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
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
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6 安全环保(HSE)目标:
本项目总体 HSE 管理目标是“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零投诉”,具体目标如下:
(1)安全目标:重伤、死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车辆、交通事故为零;火灾、
爆炸事故为零;
(2)健康目标:无疾病流传,无辐射损害人员健康,无职业病伤害,可记录事故为零;
(3)环境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无施工污染,无环境污染投诉。
2.2 招标范围: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丙烯价值链永清公司界区与诚志公司界区之间的园区公共管廊
上敷设 9 条物料管道的设计、采购、施工、机械竣工直至中间交接,并在中间交接后为招标
人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直至产出合格产品提供支持与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生产性能考核,
完成交工资料的编制,配合发包人完成“转资工作”,承担质量缺陷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和
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代招标人进行项目报建、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与园区质检站的协调;协助完成项目安评、
环评、职业卫生评价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园区工作;对于涉及现场作业,应自
行协调处理与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关系,创造施工作业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
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提供安全生产合格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石
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有效期内),建造师应具有安生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有效
期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 年 5
月-2023 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
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
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揽并完成的:
①单个项目投资金额≥2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外管项目设计或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项
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
②单个项目投资金额≥350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设计或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业
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
注:上述业绩满足其一即可。
3.5 具有 QHSE 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
供 2022 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8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7:00(北京时间 24 小
时制,下同)。
5.2 获取方法: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
时必须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格审查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
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否则不予接受。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
6.2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投标人须提交 1 正 4 副纸质文件,电子版文件 1 份(U 盘);
6.3 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 78 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7.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均提供);
7.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均提供);
7.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7.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或高级工程师
职称证书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7.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6、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
7.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8、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7.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
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
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 78 号
联系人:王维仙
电话:025-5665007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系人:王伟宇、闫振江
电话:18000191317、13655139935
电子邮箱:zllh5520161@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
联 系 人:王维仙
电 话:025-56650075
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 王伟宇
电 话: 18000191317
电子邮件: zllh552016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丙烯 价值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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