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城区户外钢结构独立柱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恩施市城区户外钢结构独立柱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恩施市城区户外钢结构独立柱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ESBT-16050。
二、项目名称: 恩施市城区户外钢结构独立柱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三、招标内容: 见下表。
标段 | 设置地址 | 广告牌形式 | 牌面尺寸 | 总高度 | 工期要求 |
1包 | 318国道北侧、龙凤三中校门西侧 | 两面牌 | 6×18米 | 18米 | 2016年5月15日前完工 |
209国道东侧、恩施高中校门南侧 | 两面牌 | 15米 | |||
金子路与施州大道交叉口绿化带内 | 三面牌 | 18米 | |||
2包 | 七里坪高速入口 | 两面牌 | 15米 | ||
谭家坝高速入口 | 三面牌 | 18米 | |||
3包 | 银北高速连接线南侧 | 两面牌 | 15米 | ||
银北高速连接线北侧,距收费站100米 | 两面牌 | 18米 |
四、项目预算: 约 28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广告制作发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 、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同一投标人可就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一标包:人民币贰万肆仟元(¥ 24000.00元);
二标包: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16000.00元);
三标包: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16000.00元)。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2016年3月18日 17时 00分前到账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回单及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 42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 ********0312
八、招标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hubei.gov.cn/)、
恩施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esscg.com.cn/)
九 、招标文件领取: 凡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竞标人请于 2016年 3月21日至 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 30分至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2016年4月11日14:00—14:30(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6年4月11日14时 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
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 恩施市大桥路 58号
联 系 人: 陈 军
电 话: ****-*******
招 标 人: 恩施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恩施市大桥路52号
联 系 人: 蒋涛
电 话: 189*****151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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